欢迎访问WTO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
作者: 来源:WTO 发布时间:2026-03-04 点击量:1
2月9日,越南通过WTO发布《关于工业和贸易部管辖产品可追溯性规定》草案,旨在规范商品追溯管理,提升供应链透明度。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职能检查监督违规处理过渡路线图
该文件是越南工贸部(Bộ Công Thương)2025年起草的《关于工贸部管理范围内产品、货物溯源的通报》(草案),核心内容整理如下:
1.适用范围与对象
(1)适用产品
强制实施范围:工贸部管理的高风险产品;
鼓励实施范围:工贸部管理的其他市场流通产品。
(2)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进出口上述产品的贸易商;
消费者(有权查询);
国家管理机构及相关组织、个人。
2.信息申报要求
国内流通商品:需申报商品名称、图片、生产企业、生产时间、工艺环节、追溯码、保质期等基本信息。
进出口商品:额外需申报通关信息、境外合作伙伴信息及目的国追溯要求。
3.追溯系统要求
(1)数据存储
有保质期商品:存储至少12个月;
无保质期商品:存储至少60个月。
(2)数据安全
禁止篡改或删除数据;
需通过电子标签(二维码/RFID)实现物理绑定。
(3)系统对接:企业系统需与国家追溯平台实时互联,支持API接口或双向数据交换。
4.消费者权益
可免费通过国家平台查询商品名称、图片、生产企业、生产时间、保质期等基础信息。
若发现信息不实,可进行投诉。
5.实施安排
新企业:自法规生效之日起必须遵守。
现有企业:需在12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及对接。
已使用追溯系统的企业在3个月内需升级至符合新规要求。
目前该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4月10日。草案原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VNM/26_00784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