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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WTO 发布时间:2026-03-04 点击量:2
1月29日,欧盟通过WTO修订了发布了关于修订局部空间加热器生态设计要求的委员会条例草案,适用范围新增便携式空气加热产品(如风扇加热器)。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定义调整
空气加热产品:修订定义以确保涵盖便携式空气加热产品(如风扇加热器)。
便携式电局部空间加热器:明确其设计用途为可在房间或位置间移动,无论是否配备固定功能。
可见光辐射便携式电局部空间加热器:即使具备固定功能,也适用便携式要求。
固定式电局部空间加热器:明确与可见光辐射加热器的区别,定义更清晰的分类标准。
2.低功率模式能耗限制
空闲模式(Idle mode):功耗不得超过1.00W(平均1小时);如依赖网络连接输入,则不得超过3.00W。
自学习功能(Self-learning functionality):功耗不得超过2.00W(平均1小时);如依赖网络连接,则不得超过4.00W。
技术文档:须包含自学习功能的功耗信息。
3.控制精度指标
控制精度(CA)和控制到设定点偏差(CSD)需以绝对值表示,适用于正负偏差两种情况。
统一使用Psm作为待机模式功耗的缩写符号。
4.删除冗余条款
删除第6条(规避条款),因为(EU) 2024/1781第40条已全面涵盖相关产品规避行为的监管。
目前该修订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3月30日。修订案原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EEC/26_00564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EEC/26_00564_01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