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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题:修订《驾驶员培训和驾驶考试令》的条例。

英文标题:Ordinance amending the Order on driver training and driving tests.

通报时间:2026-02-26

通报号:G/TBT/N/DNK/147

通报成员:丹麦

评议截止日期:2026-04-27

拟批准日期:2026-06-01

拟生效日期:

覆盖产品:用于驾驶课程和实际驾驶测试的车辆内部布置和设备。铁路或轨道车辆以外的车辆及其零件和配件(HS编码:87)

内容概述:条例草案载有关于车辆内部布置和设备的规则,用于驾驶课程和实际驾驶考试。附件1包含用于驾驶课程和实际驾驶测试的车辆内部布置和设备的规则,包括对在封闭练习空间或驾驶安全中心使用的车辆的要求。《信息程序指令》的通知要求不包括附件3。该条例草案执行了附件二B.5中关于驾驶执照的第2006/126/EC号指令的规定。车辆及其相关设备。除了指令中规定的要求外,对车辆及其设备还有其他要求。车辆及其设备要求的目的是提高道路安全,以便驾驶教练和考官能够评估学习驾驶员的技能和能力。此外,进一步的要求确保驾驶教练和考官能够在学习驾驶员犯驾驶错误或从事威胁乘客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危险行为时进行干预。

“通报评议指WTO成员对其他成员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草案,依据《TBT协定》和《SPS协定》的原则,以对相关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和对本国相关产业的影响为着眼点,对措施草案是否具有规则合理性、技术合理性、贸易合理性,提出批评、质疑或关注的活动。 在征求意见期间,任何机构、企业、个人都可以对于一项外国的TBT/SPS措施提出评议意见。提交给外方的评议意见将由外方相关机构审议,并做出是否采纳的回复,如果不予采纳,外方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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